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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紧盯群众需求 深入推进覆盖城乡公共法律

  • 法律服务 | 2018-02-01 17:22:24 | 来源:永州日报 |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雷廷玉
  •   永州地处湖南南部,总人口645万人,农村人口占45.6%,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市,但不是农业强市。近年来,全市农村经济社会民生等各领域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城乡发展不均衡、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民观念陈旧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将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构统筹、社会广泛参与、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法治化水平,推动法治永州建设向纵深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法治的新向往。

      推进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仅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基础,也是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体现。

      ——深入推进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推动法治永州建设的重要举措

      推进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永州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帮助基层困难群众化解或预防各种矛盾和风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有助于引导和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对深入推动法治永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途径

      要富口袋,先富脑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走乡村善治之路。公共法律服务通过向人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能够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培育公民法治信仰,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形成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社会风尚。随着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持续推进,大量优质法律服务资源逐渐向农村倾斜,对农村(社区)五保户、低保对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重点对象和城乡发生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积极开展高效、优质和便捷的法律服务,充分保障村(居)民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乡村治理体系的法治化进程。 我市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推进情况

      ——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科学的顶层设计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6]50号)(以下称“《意见》”),我局积极推动将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大民生项目,明确提出“建立纵向一体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目标,并纳入“一把手”工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出台《永州市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建设方案》,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室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开展农村公共法律服务。2016年,我市先后2次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2020年底前,村(社区)争取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有力推进,作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落地工程”,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平台建设是有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载体。全市上下大力推动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努力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建设,实体平台建设方面,全市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实现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70个,覆盖率达95%,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2624个,覆盖率达85%;热线平台建设方面,市级已于2013年开通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热线,安排专人接听热线电话,日均咨询120余人次;网络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把握省司法厅“如法网”推广应用契机,依托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积极打造永州“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 O2O新模式,实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体系与“如法网”应用的无缝对接,完成38个律师事务所、12个法律援助中心、10个公证处、2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4个司法鉴定所和840余名法律从业人员的网上信息上传,基层群众可在“如法网”实现法律服务“一网打尽”,并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进行“一站式”办理,真正享受快捷、优质、专业、无差别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一小时”服务圈初步形成。

      ——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我们将直面群众的司法行政职能集中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人民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真正做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理司法行政“所有事”。目前,全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841名,其中律师476人,公证员30人,司法鉴定人127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8人。2017年,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案件12.9 万余件。组织全市2867名村干部和司法所助理员参加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在线培训,学习农村法治宣传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技巧和实务,打造了一支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公益性作用,建立市“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全市共有普法志愿者3.6万人,农村法律明白人2.4万人,人民调解委员会3200个,人民调解员1.2万人,有效弥补了法律服务力量的不足。

      ——亮点工作持续涌现。坚持紧盯群众需求,不断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亮点。在全省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覆盖,全市律师在政府、事业单位、社会经济组织、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共4100余家;建立《律师值班工作制度》,选派38家律师事务所共312名律师值班,年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500余件;在全省首推“二次调解”和省际接边地区人民调解协作机制,分获省委《内参》和省厅推介。市政府将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永州市农村网格化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纳入市委领导干部执行力考核、市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和综治考核内容。组织开展“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和“万家中小微企业免费法律体检”活动。祁阳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暨湘江法务圈进祁阳公益活动”,为企业免费提供法律体检;双牌县高规格召开法治政府与高效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打造亮点特色,以点带面,推动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整体提升。

      ——职能作用日益彰显。大力实施“四大工程”,有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一是实施法治宣传育民工程。大力推进全市法治文化“3+1”工程建设,即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全市已建成具有永州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10个、广场8个、街区14个。进一步深化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全市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增强,4个县区被评为全国、全省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获评总数位列全省第一;32个单位被评为“2016年至2018”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9人被评为2017年全省百名优秀农村“法律明白人”;4个村(社区)、17个村(社区)分别被评为全国第七批、全省第八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二是实施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送法下乡”等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团,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开展“法律大讲堂”“法律沙龙”等活动,为农村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17年,全市律师与村(社区)签订法律合同2120个,完善法律顾问合同1800余个,提供法律咨询1.2万余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10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300余场,审查起草村民规约1.5万余个,调解村民矛盾纠纷3412起,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4万余份。三是实施法律援助利民工程。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降低援助门槛,放宽困难标准,按市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农村困难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案件全部实现网上受理、审批、指派、办结和监督,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捷,案件办理过程更为透明。2017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63件,有效维护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实施矛盾调处安民工程。针对各类矛盾纠纷不断上升的趋势,大力加强专业性矛盾调解组织建设。根据农村并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冷水滩区率先推行“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热心老人)人民调解新模式,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零陵实行“3+X”听证化积案机制,通过定案件、定人员、定调子“三定”模式,做实做细信访听证会,全年成功化解信访积案60余件。2017年,全市已建立专业性调解组织65个,年调解矛盾纠纷4.5余万件,调处成功率97.5%。

      全市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平台建设不够完善。目前,全市还有5%的乡镇(街道)、15%的村(社区)未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司法行政职能不突出,部分建成的中心还存在建设标准不高,规章制度不健全,设计标准不统一、服务标准不规范等问题,“12348”和“如法网”等平台还存在社会知晓率不高,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均建成不久,群众访问偏少,值班制度未有效建立等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效果。

      ——经费保障不够到位。公共法律服务不同于一般法律服务,只有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才能有效推动工作开展。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但与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发展和群众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人才资源严重短缺。全市共有3297个村(社区),律师47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8名,法律服务人才资源严重短缺。受市场、地域等因素影响,城乡法律服务队伍配置失衡,距离“2020年实现每万人口拥有律师1.5名的目标”相差甚远,部分偏远乡镇、农村法律服务人员资源相当匮乏,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难度较大。

      进一步推进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和措施

      ——抓好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把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民生发展规划、纳入公共服务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将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加大经费保障。积极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需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是强化宣传保障。充分发挥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的意义、作用、先进经验和典型等,提高社会各界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知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抓活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大力加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实体平台方面,把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作为重点,力争2018年实现全覆盖。热线平台方面,有效利用现有“12348”热线,探索建立集中式热线平台,提升热线利用率。网络平台方面,加大如法网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优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及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抓实制度建设。一是抓好内部管理。依法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工作评查和专项治理,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二是加强外部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工作者、人民监督员和群众的作用,开展案卷评查、回访、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切实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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