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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2年“华夏情·中国心”全国诗歌大赛征稿通知

  • 特别策划 | 2022-06-02 12:03:16 | 来源:华夏法治网
  • 关于举办2022年“华夏情·中国心”全国诗歌大赛征稿通知

      为了喜迎党的“二十大”隆重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重要论述暨《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紧紧围绕华夏儿女的初心和使命,爱党、爱国、爱人民,爱家、爱乡、爱生活,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表达爱党爱国之心、抒发爱家爱乡之情,展示新时代中国文艺新气象、新面貌、新成就,让诗歌“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特举办2022“华夏情·中国心”全国诗歌大赛,欢迎参赛、欢迎组稿。

      一、指导单位

      华夏百科信息研究院文学艺术研究中心

      二、主办单位

      华夏融媒国际文化中心

      华夏年鉴国际文化中心

      三、承办单位

      华夏融媒网

      中报文艺创作部

      四、支持媒体

      搜狐、网易、今日头条、天天快报、中国村志网、记者编辑网、大美县域网、城乡视野网、华夏微视网、华夏法治网、华科网、华夏商旅网、中报法网、凤凰网、生活与法治网等30余家主流媒体。

      五、征稿对象

      全国诗人及爱好者均可参加。大赛分为成人组、学生组(含大学、中学、小学生)。

      六、征稿内容

      新诗限3首、共80行内;旧体诗(含古风、律诗、词、曲)限3首。

      七、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扣主题,围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倡精品意识、谢绝应酬之作。每位作者只可参加新诗、旧体诗中的一类,多投无效,参赛作品首页上方注明“华夏情·中国心”字样,及300字内作者简介。

      2.不收纸质稿,一律使用电子邮箱投稿,邮件主题注明“华夏情·中国心”投稿字样,只投一次,请勿多投。

      3.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杜绝抄袭侵权,否则后果自负。

      4.参赛作品恕不退稿,作为主办方宣传、出版、交流、推介之用。凡向本大赛办寄送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本征稿通知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八、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

      九、评审及待遇

      1.大赛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尊崇公正平等、惟优至上的原则,由主办单位邀请资深专家及教授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评审,随到随评。

      2.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等,分组按作品质量和百分比确定各项奖级,颁发证书(盖钢印)。

      3.获奖作品将择优在主办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表刊发,向获奖者寄发《获奖证书》;视疫情形势举办颁奖盛典、创作论坛和采风活动。

      4.获奖作品经审定后,择优结集编印出版。

      十、来稿请寄

      投稿邮箱:hxrmgj@163.com(作品和个人信息一次性投稿)

      咨询电话:010—58427616

      办公手机:15811580509(微信同号)

     

    2022年“华夏情·中国心”全国诗歌大赛组委会

    2022年6月   

    责任编辑: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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